三十七、其他服務業
1、保障性住房建設與管理
2、物業服務
3、老年人、未成年人活動場所
4、城鄉社區基礎服務設施及綜合服務網點建設
5、兒童福利、優撫收養性社會福利機構及相關配套服務設施建設
6、救助管理站及相關配套設施建設
7、公共殯葬服務設施建設
8、開發區、產業集聚區配套公共服務平臺建設與服務
9、家政服務
10、養老服務
11、社區照料服務
12、病患陪護服務
13、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體系建設
14、婚慶服務業
15、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設施建設
16、農民工留守家屬服務設施建設
17、社會保障一卡通工程
18、工傷康復中心建設
三十八、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綜合利用
1、礦山生態環境恢復工程
2、海洋環境保護及科學開發
3、微咸水、苦咸水、劣質水、海水的開發利用及海水淡化工程
4、消耗臭氧層物質替代品開發與利用
5、區域性廢舊汽車、廢舊電器電子產品、廢舊船舶、廢鋼鐵、廢舊木材等資源循環利用基地建設
6、流出物輻射環境監測技術工程
7、環境監測體系工程
8、危險廢棄物(放射性廢物、核設施退役工程、醫療廢物、含重金屬廢棄物)安全處置技術設備開發制造及處置中心建設
9、流動污染源(機車、船舶、汽車等)監測與防治技術
10、城市交通噪聲與振動控制技術應用
11、電網、信息系統電磁輻射控制技術開發與應用
12、削減和控制二惡英排放的技術開發與應用
13、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類產品的替代品開發與應用
14、廢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類產品處置技術開發與應用
15、“三廢”綜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16、“三廢”處理用生物菌種和添加劑開發與生產
17、含汞廢物的汞回收處理技術、含汞產品的替代品開發與應用
18、重復用水技術應用
19、高效、低能耗污水處理與再生技術開發
20、城鎮垃圾及其他固體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工程
21、廢物填埋防滲技術與材料
22、新型水處理藥劑開發與生產
23、節能、節水、節材環保及資源綜合利用等技術開發、應用及設備制造
24、高效、節能采礦、選礦技術(藥劑)
25、鼓勵推廣共生、伴生礦產資源中有價元素的分離及綜合利用技術
26、低品位、復雜、難處理礦開發及綜合利用
27、尾礦、廢渣等資源綜合利用
28、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產業化
29、廢舊電器電子產品、廢印刷電路板、廢舊電池、廢舊船舶、廢舊農機、廢塑料、廢橡膠、廢棄油脂等再生資源循環利用技術與設備開發
30、廢舊汽車、工程機械、礦山機械、機床產品、農業機械、船舶等廢舊機電產品及零部件再利用、再制造,墨盒、有機光導鼓的再制造(再填充)
31、綜合利用技術設備:4000馬力以上廢鋼破碎生產線;廢塑料復合材料回收處理成套裝備(回收率95%以上);輕烴類石化副產物綜合利用技術裝備;生物質能技術裝備(發電、制油、沼氣);硫回收裝備(低溫克勞斯法)
32、含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土壤修復技術的研發與應用
33、削減和控制重金屬排放的技術開發與應用
34、工業難降解有機廢水處理技術
35、有毒、有機廢氣、惡臭處理技術
36、高效、節能、環保采選礦技術
37、為用戶提供節能診斷、設計、融資、改造、運行管理等服務
38、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開發及設施建設
39、碳捕獲、存儲及利用技術裝備
40、冰蓄冷技術及其成套設備制造
三十九、公共安全與應急產品
1、地震、海嘯、地質災害監測預警技術開發與應用
2、生物災害、動物疫情監測預警技術開發與應用
3、堤壩、尾礦庫安全自動監測報警技術開發與應用
4、煤炭、礦山等安全生產監測報警技術開發與應用
5、公共交通工具事故預警技術開發與應用
6、水、土壤、空氣污染物快速監測技術與產品
7、食品藥品安全快速檢測儀器
8、新發傳染病檢測試劑和儀器
9、公共場所體溫異常人員快速篩查設備
10、城市公共安全監測預警平臺技術
11、毒品等違禁品、核生化恐怖源探測技術與產品
12、易燃、易爆、強腐蝕性、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快速檢測技術與產品
13、應急救援人員防護用品開發與應用
14、社會群體個人防護用品開發與應用
15、雷電災害新型防護技術開發與應用
16、礦井等特殊作業場所應急避險設施
17、突發事件現場信息探測與快速獲取技術及產品
18、生命探測儀器
19、大型公共建筑、高層建筑、森林、水上和地下設施消防滅火救援技術與產品
20、起重、挖掘、鉆鑿等應急救援特種工程機械
21、通信指揮、電力恢復、后勤保障等應急救援特種車輛
22、破拆、切割、疏堵、提升、投送等高效救援產品
23、應急物資投放傘具和托盤器材
24、因災損毀交通設施應急搶通裝備及器材開發與應用
25、公共交通設施除冰雪機械及環保型除雪劑開發與應用
26、港口漂浮物應急打撈清理裝備制造
27、港口危險化學品、油品應急設施建設及設備制造
28、船舶海上溢油應急處置裝備
29、突發環境災難應急環保技術裝備:熱墻式瀝青路面地熱再生設備(再生深度:0~60毫米);無輻射高速公路霧雪屏蔽器;有毒有害液體快速吸納處理技術裝備;移動式醫療垃圾快速處理裝置;移動式小型垃圾清潔處理裝備;人畜糞便無害化快速處理裝置;禽類病原體無害化快速處理裝置;危險廢物特性鑒別專用儀器
30、應急發電設備
31、應急照明器材及燈具
32、生命支持、治療、監護一體化急救與后送平臺
33、機動醫療救護系統
34、防控突發公共衛生和生物事件疫苗和藥品
35、飲用水快速凈化裝置
36、應急通信技術與產品
37、應急決策指揮平臺技術開發與應用
38、反恐技術與裝備
39、交通、社區等應急救援社會化服務
40、應急物流設施及服務
41、應急咨詢、培訓、租賃和保險服務
42、應急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
43、應急救援基地、公眾應急體驗基礎設施建設
四十、民爆產品
1、炸藥現場混裝作業方式和低感度散裝炸藥
2、電子延期雷管
3、剛性藥頭雷管
4、高穿深石油射孔彈
5、具有高分辨率的震源藥柱
6、復合型導爆管
7、適用于不同使用需要的系列導爆索
8、高性能安全型工業炸藥
9、連續化、自動化工業炸藥雷管生產線、自動化裝藥、包裝技術與設備
10、先進的人工影響天氣用燃爆器材
第二類 限制類
一、農林業
1、天然草場超載放牧
2、單線5萬立方米/年以下的普通刨花板、高中密度纖維板生產裝置
3、單線3萬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質刨花板生產裝置
4、1000噸/年以下的松香生產項目
5、獸用粉劑/散劑/預混劑生產線項目(持有新獸藥證書的品種和自動化密閉式高效率混合生產工藝除外)
6、轉瓶培養生產方式的獸用細胞苗生產線項目(持有新獸藥證書的品種和采用新技術的除外)
7、松脂初加工項目
8、以優質林木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與木制包裝的生產和使用以及木竹加工綜合利用率偏低的木竹加工項目
9、1萬立方米/年以下的膠合板和細木工板生產線
10、珍稀植物的根雕制造業
11、以野外資源為原料的珍貴瀕危野生動植物加工
12、湖泊、水庫投餌網箱養殖
13、不利于生態環境保護的開荒性農業開發項目
14、缺水地區、國家生態脆弱區紙漿原料林基地建設
15、糧食轉化乙醇、食用植物油料轉化生物燃料項目
16、在林地上從事工業和房地產開發的項目
二、煤炭
1、單井井型低于以下規模的煤礦項目:山西、內蒙古、陜西120萬噸/年;重慶、四川、貴州、云南15萬噸/年;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廣西9萬噸/年;其他地區30萬噸/年
2、采用非機械化開采工藝的煤礦項目
3、設計的煤炭資源回收率達不到國家規定要求的煤礦項目
4、未按國家規定程序報批礦區總體規劃的煤礦項目
5、井下回采工作面超過2個的新建煤礦項目
三、電力
1、小電網外,單機容量30萬千瓦及以下的常規燃煤火電機組
2、小電網外,發電煤耗高于
3、直接向江河排放冷卻水的火電機組
4、無下泄生態流量的引水式水力發電
四、石化化工
1、新建1000萬噸/年以下常減壓、150萬噸/年以下催化裂化、100萬噸/年以下連續重整(含芳烴抽提)、150萬噸/年以下加氫裂化生產裝置
2、新建80萬噸/年以下石腦油裂解制乙烯、13萬噸/年以下丙烯腈、100萬噸/年以下精對苯二甲酸、20萬噸/年以下乙二醇、20萬噸/年以下苯乙烯(干氣制乙苯工藝除外)、10萬噸/年以下己內酰胺、乙烯法醋酸、30萬噸/年以下羰基合成法醋酸、天然氣制甲醇、100萬噸/年以下煤制甲醇生產裝置(綜合利用除外),丙酮氰醇法丙烯酸、糧食法丙酮/丁醇、氯醇法環氧丙烷和皂化法環氧氯丙烷生產裝置, 300噸/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綜合利用除外)生產裝置
3、新建7萬噸/年以下聚丙烯(連續法及間歇法)、20萬噸/年以下聚乙烯、乙炔法聚氯乙烯、起始規模小于30萬噸/年的乙烯氧氯化法聚氯乙烯、10萬噸/年以下聚苯乙烯、20萬噸/年以下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本體連續法除外)、3萬噸/年以下普通合成膠乳—羧基丁苯膠(含丁苯膠乳)生產裝置,新建、改擴建溶劑型氯丁橡膠類、丁苯熱塑性橡膠類、聚氨酯類和聚丙烯酸酯類等通用型膠粘劑生產裝置
4、新建純堿、燒堿、30萬噸/年以下硫磺制酸、20萬噸/年以下硫鐵礦制酸、常壓法及綜合法硝酸、電石(以大型先進工藝設備進行等量替換的除外)、單線產能5萬噸/年以下氫氧化鉀生產裝置
5、新建三聚磷酸鈉、六偏磷酸鈉、三氯化磷、五硫化二磷、飼料磷酸氫鈣、氯酸鈉、少鈣焙燒工藝重鉻酸鈉、電解二氧化錳、普通級碳酸鈣、無水硫酸鈉(鹽業聯產及副產除外)、碳酸鋇、硫酸鋇、氫氧化鋇、氯化鋇、硝酸鋇、碳酸鍶、白炭黑(氣相法除外)、氯化膽堿、平爐法高錳酸鉀、大鍋蒸發法硫化鈉生產裝置
6、新建黃磷,起始規模小于3萬噸/年、單線產能小于1萬噸/年氰化鈉(折100%),單線產能5千噸/年以下碳酸鋰、氫氧化鋰,單線產能2萬噸/年以下無水氟化鋁或中低分子比冰晶石生產裝置
7、新建以石油(高硫石油焦除外)、天然氣為原料的氮肥,采用固定層間歇氣化技術合成氨,磷銨生產裝置,銅洗法氨合成原料氣凈化工藝
8、新建高毒、高殘留以及對環境影響大的農藥原藥(包括氧樂果、水胺硫磷、甲基異柳磷、甲拌磷、特丁磷、殺撲磷、溴甲烷、滅多威、涕滅威、克百威、敵鼠鈉、敵鼠酮、殺鼠靈、殺鼠醚、溴敵隆、溴鼠靈、肉毒素、殺蟲雙、滅線磷、硫丹、磷化鋁、三氯殺螨醇,有機氯類、有機錫類殺蟲劑,福美類殺菌劑,復硝酚鈉(鉀)等)生產裝置
9、新建草甘膦、毒死蜱(水相法工藝除外)、三唑磷、百草枯、百菌清、阿維菌素、吡蟲啉、乙草胺(甲叉法工藝除外)生產裝置
10、新建硫酸法鈦白粉、鉛鉻黃、1萬噸/年以下氧化鐵系顏料、溶劑型涂料(不包括鼓勵類的涂料品種和生產工藝)、含異氰脲酸三縮水甘油酯(TGIC)的粉末涂料生產裝置
11、新建染料、染料中間體、有機顏料、印染助劑生產裝置(不包括鼓勵類的染料產品和生產工藝)
12、新建氟化氫(HF)(電子級及濕法磷酸配套除外),新建初始規模小于20萬噸/年、單套規模小于10萬噸/年的甲基氯硅烷單體生產裝置,10萬噸/年以下(有機硅配套除外)和10萬噸/年及以上、沒有副產四氯化碳配套處置設施的甲烷氯化物生產裝置,新建、改擴建含氫氯氟烴(HCFCs)(作為原料用的除外)、全氟辛基磺酰化合物(PFOS)和全氟辛酸(PFOA),六氟化硫(SF6)(高純級除外)生產裝置
13、新建斜交輪胎和力車胎(手推車胎)、錦綸簾線、3萬噸/年以下鋼絲簾線、常規法再生膠(動態連續脫硫工藝除外)、橡膠塑解劑五氯硫酚、橡膠促進劑二硫化四甲基秋蘭姆(TMTD)生產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