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寧政府自6月17日起,啟用新版進口許可證和進口商資格證,之前使用的舊版進口許可證和進口商資格證同時作廢。
同時,提醒國內進出口商(企業),貝寧政府對向貝寧出口的企業,除醫藥外,并無特殊要求。但貝寧一些不法商人為達到行騙目的,向我出口商(企業)索要所謂“在貝寧注冊的出口許可證”,或代辦“出口許可證公證費、代理費”、“衛生檢疫證”等騙取錢財,請千萬不要上當!
另外,在與貝寧進口商達成協議前,一定要查驗貝寧商人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進口許可證和進口商資格證,如果沒有,就不能從事進出口貿易。
貝寧新版進口證(07162013)0001.pdf
中國駐貝寧共和國大使館
經濟商務參贊處
二0一三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