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概況:
錦屏經濟開發區安置區開發項目已經批準建設。安置區位于錦屏經濟開發區新城區的核心區域,選址于主城區36m寬的迎賓大道西側的琴蕩村,該區域屬于城市中心地段,地質情況良好,交通便捷,已具備開工“三通”條件。安置區(含目前廉租房規劃用地)規劃用地面積395.9畝,其中目前廉租房用地規劃用地41.4畝,既有民房占地18.2畝,近期安置區可用地336.3畝。該區域規劃控制技術指標為建筑高度25-60米,容積率1.1-2.0。安置區建設項目擬通過BT招商方式合作開發。
三、建設內容及投資規模:除廉租房用地外其他按照容積率2.0控制,該安置區建設項目規劃用地面積 395.9畝,修建建筑面積安置房 30平方米,其中:廉租房建筑面積4萬平方米、托兒所一所建筑面積 500 平方米、社區辦公用房1000 平方米(含社區警務室)、物業管理用房 100 平方米、公廁一所 50 平方米、醫務室用房 120 平方米、老年活動中心 500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 200 平方米,總規劃占地 283畝。可供投資商商住開發土地面積為 112.8畝,項目總投資 4.5 億元,分三期投資建設,其中第一期需投資 2億元(以上為估算結果,準確數據待修規出來后為準)。
三、建設投資合作模式
錦屏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依據開發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按照城市區域功能定位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完成拆遷戶及移民安置區項目建設。項目建設采取BT+成本價供地商業開發的合作模式。投資單位按合同約定墊付項目建設所需資金、完成安置區相應配套基礎設施和安置房的建設,開發區在規劃時限內用安置區房屋出售價款支付工程款,剩下的土地以成本價讓利投資單位商業開發。
1、建設項目相關約定
(1)安置區房屋建設按《貴州省04定額》上浮5%取價。
(2)投資額的確定:工程建設費以錦屏縣招投標辦領導小組評審作為工程招投標的依據,以錦屏縣審計局出具的項目決算審計報告作為結算依據。征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由錦屏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辦理。涉及到該項目的可研、環評、勘察、設計、監理、地災評估等開發區協助辦理。
四、項目建設工期
安置區建設項目分兩期完成。第一期安置房及配套設施工期為2013年3月初—2014年3月底;第二期商業開發為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全面竣工建成。
五、項目建設管理
(一)執行投資項目法人責任制度。即:項目投資法人是項目直接投資單位,不允許其他實體組織掛靠投資單位進行項目投資建設管理。
(二)投資單位資格要求
1.投資單位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及滿足項目管理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
2.資信證明。銀行資信無不良記錄,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近兩年無自身過失的經濟合同糾紛、無不良行為記錄、無質量安全事故。前述事項均須提供法定單位出具的有效證明資料。
3.投資保證金。有意向投資的單位,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將建設項目估算投資總額5%的保證金匯入到錦屏縣經濟產業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專用帳戶,才能開工建設。開工后錦屏經濟開發區根據投資方工程量完成的比例相對應退還保證金(包括銀行利息)。投資談判單位若在規定時間內,未交納或未足額交納投資談判保證金,則視為自動放棄該項目的合作開發。
4.意向談妥的投資單位,需在錦屏縣設立分公司或項目公司,以便對項目進行投資建設管理。
(三)工程投資額須按程序審定。一是工程投資預算控制價與招投標最高限價必須通過縣招投標辦領導小組招開會議評審;二是工程結算必須通過審計,工程的實際投資額以縣審計局的審計結論為準。
(四)工程建設(含招投標)由發改部門審批的建設單位依法按程序組織實施,投資單位安排人員參與工作。
(五)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現行建設工程驗收備案合格標準。
七、投資單位入園的基本條例
(一)意向投資單位,請攜帶單位介紹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上述資料復印件一套(加蓋印章),在錦屏經濟開發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和規劃建設局的協助下參考相關資料,現場踏勘、了解相關情況、交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