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呼和浩特8月29日電(記者 賈立君)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29日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實加強營運客車夜間通行管理工作,從即日起,禁止客運車輛在凌晨2時至5時通行。
通知要求,對于次日凌晨2時前無法到站的長途客運車輛,當日22時后不準發車;對于當日22時前發車的,在22時至次日凌晨2時期間,駕駛人連續駕駛不得超過2小時,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日間限速的80%,并于次日2時至5時停運。
通知還要求各地加大檢查力度,規范對7座以上客車的檢查登記程序,嚴把車輛出站、出城、上高速、過境“四關”,嚴查客車超速、超員、疲勞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若在巡邏中發現仍有在2時至5時期間違規運營的客車,可采取警車帶道等措施將其引至停車休息區或其他安全地點休息,并依法對駕駛人從嚴處罰;對于連續發生違反夜間通行規定的企業要責令停業整頓。
據了解,內蒙古公安廳下發的緊急通知,是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以及內蒙古安委會8月28日道路交通安全視頻會議精神作出的。